附件1: 吉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小学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项目与标准
A级 指标 | B级 指标 | C级 权重 | C级指标评估标准 | 评分标准与方法 |
A1 办学 条件 (60) | B1规模 与班额 | 10 | *C1超大规模学校班数得到有效控制,班额不超过45人。 | 班额超标降一个等级,超5——10人降为三等。班额超过10人,不能通过评估。 |
B2 校园 校舍 | 10 | C2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按12个班、18个班、24个班的规模,分别不低于6.35平方米、5.75平方米、5.66平方米; | 生均面积不达标的降一个等级,每减少10个百分点再降一个等级。 |
8 | C3每生有一套符合国家设计标准的课桌椅。 | 学生课桌椅不达标的降一个等级,每减少10个百 分点再降一个等级。 |
B3 教育 技术 装备 | 12 | C4实验室、图书室、卫生(保健)室、计算机网络教室建设达标率100%。 | 按省建设标准,每少一个室(或有明显缺欠)降一个等级。 |
12 | C5实验室、图书室、卫生(保健)室、计算机网络教室仪器设备达标率100%, | 按省配备标准,一室不达标降一个等级,一室装备率每减少10个百分点再降一个等级。 |
8 | C6音乐、体育、美术设备器材达标率100%。。 | 按省配备标准,有一项没达到降一个等级,一项配备率每减少10个百分点再降一个等级。 |
A2 师资 队伍(40) | B4 教师 配置 | 10 | C7按省编制标准配备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满足实际需要。 | 按省编制标准,教职工实有人数少于编制数的降一个等级,每少于编制数5个百分点再降一个等级。 |
10 | C8教师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 教师没全部取得相应资格降一个等级,每减少5个百分点再降一个等级。 |
B5 教师 培训 | 10 | C9按规定要求落实教师培训经费。 | 没达到规定要求降一个等级,每减少1个百分点再降一个等级。 |
10 | C10教师每年参加不少于72学时岗位培训。 | 没达到学时要求降一个等级,每减少10个学时再降一个等级。 |
说明:1.总分为100分。对C级指标实行等级评价,每项分为4个等级,其权重分别为1.0、0.8、0.6与0.4。C级指标得分之和为评价总得分。
2.带*号的C级指标为否定项目,如没有达到要求,学校不能通过评估。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分参照本标准执行。
附件2: 吉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通初中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项目与标准
A级 指标 | B级 指标 | C级 权重 | C级指标评估标准 | 评分标准与方法 |
A1 办学 条件 (60) | B1规模 与班额 | 10 | *C1超大规模学校班数得到有效控制,班额不超过50人。 | 班额超标降一个等级,超5——10人降为三等。班额超过10人,不能通过评估。 |
B2 校园 校舍 | 10 | C2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按12个班、18个班、24个班、30个班的规模,分别不低于7.8平方米、7.01平方米、6.66平方米、6.4平方米。 | 生均面积不达标的降一个等级,每减少10个百分点再降一个等级。 |
8 | C3每生有一套符合国家设计标准的课桌椅。 | 学生课桌椅不达标的降一个等级,每减少10个 百分点再降一个等级。 |
B3 教育 技术 装备 | 12 | C4实验室、图书室、卫生(保健)室、计算机网络教室建设达标率100%。 | 按省建设标准,每少一个室(或有明显缺欠)降一个等级。 |
12 | C5实验室、图书室、卫生(保健)室、计算机网络教室仪器设备达标率100%, | 按省配备标准,一室不达标降一个等级,一室装备率每减少10个百分点再降一个等级。 |
8 | C6音乐、体育、美术设备器材达标率100%。。 | 按省配备标准,有一项没达到降一个等级,一项配备率每减少10个百分点再降一个等级。 |
A2 师资 队伍(40) | B4 教师 配置 | 10 | C7按省编制标准配备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满足实际需要。 | 按省编制标准,教职工实有人数少于编制数的降一个等级,每少于编制数5个百分点再降一个等级。 |
10 | C8教师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 教师没全部取得相应资格降一个等级,每减少5个百分点再降一个等级。 |
B5 教师 培训 | 10 | C9按规定要求落实教师培训经费。 | 没达到规定要求降一个等级,每减少1个百分点再降一个等级。 |
10 | C10教师每年参加不少于72学时岗位培训。 | 没达到学时要求降一个等级,每减少10个学时再降一个等级。 |
说明:1.总分为100分。对C级指标实行等级评价,每项分为4个等级,其权重分别为1.0、0.8、0.6与0.4。C级指标得分之和为评价总得分。
2.带*号的C级指标为否定项目,如没有达到要求,学校不能通过评估。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的初中部分参照本标准执行。
附件3: 吉林省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督导评估项目与标准
A级 指标 | B级 指标 | 权重 | C级指标评估标准 | 评分标准与方法 |
A1 入学 机会 (20) | B1 入学 机会 | 15 | C1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 C2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C3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80%。 | C1两个“纳入”少一项降一个等级;两项均没做到此项C级指标不得分。 C2有体系有欠缺降为二等,明显不足降为三等。 C3入学率不达标的降一个等级,每减少10个百分点再降一个等级。 |
B2 招生 改革 | 5 | C4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内初中比例不低于统招生计划的70%。 | 分配到校每减少10%降一个等级。 |
A2 保障 机制(25) | B3 规划 与责任 | 12 | C5制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完善保障措施; C6建立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 C7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制定并有效实施了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 | C5没有规划此项C级指标不得分。 C6三个机制少一个降一个等级。均没有此项C级指标不得分。 C7无改造计划降二个等级,无经费倾斜降一个等级。 |
B4 教育 经费 | 13 | *C8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近三年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 C9按省定生均标准和学生人数落实地方政府按比例承担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及时拨付到校,保证正常运转。 C10落实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教育费附加等用于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与使用的政策规定。 | C8权重为5,C9、C10权重分别为4。 *C8有一年其中一项没达到增长降一个等级。连续三年没有达到“第一个增长”,不能通过评估。 C9地方资金没落实此项C级指标不得分;没及时拨付到校降一个等级。 C10有一项没按规定落实,此项不得分。 |
A3 教师 队伍(35) | B5 工资 与编制 | 15 | C11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 C12义务教育学校按省定编制标准配备教职工,学科教师配备合理,满足教育教学实际需要。 | C11没建立较完善的制度此项C级指标不得分;有欠缺降为二等,明显不足降为三等。 C12有编不补且满足不了需要降二个等级。 |
B6 交流 与培训 | 20 | C13建立并有效实施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 C14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加强教师培训,保证教师按规定参加各项培训。 | C13两项交流少一项(或效果不好)降一个等级。 两项均没建立此项C级指标不得分。 C14经费没落实(或培训效果不好)降一个等级。 |
A4 质量 与管理(20) | B7 教育 管理 | 12 | C15严格执行省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 C16义务教育不存在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公办义务教育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 C17落实有关学生在校学习、体育锻炼时间和家庭作业等方面的规定,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 | C15少开一个学科降一个等级,每增加10%的课时偏差降一个等级。 C16有重点校或班此项不得分;择校生没有得到有效控制降二个等级。 C17三项中有一项有欠缺降一个等级。 |
B8 教育 质量 | 8 | C18年度巩固率:小学不低于99%;城市初中不低于99%,农村初中不低于97%。 C19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分别不低于95%。 | C18三项中有一项没达标降一个等级;各项均没达标,此项C级指标不得分。 C19二项中有一项没达到降一个等级;二项均没达到,此项C级指标不得分。 |
说明:1.总分为100分。对C级指标实行等级评价,每项分为4个等级,其权重分别为1.0、0.8、0.6与0.4。C级指标得分之和为评价总得分。
2.如无说明,每项B级指标中的 C级指标权重等于B级指标权重均分。带*号的C级指标为否定项目,没有达到要求的县(市、区),不能通过评估。